2020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8日-5月17日。福建国公现将其公布如下: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片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有工作热情,并具有较强的上下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中共正式党员;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具体为: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担任过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可适当放宽;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担任过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③在泉州市各县(市、区)社区担任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满1年或副职(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满3年;或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任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或担任部门经理(含借调区直机关任正股级职务的国企干部)2年以上;
④在各县(市、区)社区担任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满5年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由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社区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社区造成严重损害的,以及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退出社区队伍的;
5、影响个人信用征信等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享受泉州开发区国有企业副总经理待遇。
2、试用期为半年,半年考核合格可按期转正,试用期工资福利按正式任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职,并解除国有企业编制身份。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资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条件评分、面试答辩、组织考察、组织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8日-5月17日。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8日起登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qzkfq.gov.cn/)等有公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基层治理服务中心主任报名登记表》(附件1),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同时,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如高中学历可只提供毕业证书);(2)工作经历证明(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3)党员证明信(写明入党时间)(4)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5)对照报名资格条件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各项材料汇总整理成压缩文件后,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公开招聘指定邮箱:qzkfqdwb@126.com,发送后请通过电话(0595-22351969)确认收件成功。
2、资格审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情况进行条件量化评分。如果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3-10人,则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答辩(如果报名人数少于3人,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招聘);如果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于10人,则按照条件量化评分结果前10名进入面试答辩。
报名截止日起15天内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属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条件量化评分结果未进入前10名的情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提供材料将予以保密,不予退回,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销毁。
进入面试答辩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定,届时由党务工作部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答辩入围者)。未按时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答辩。进入面试答辩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答辩。参加面试答辩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答辩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3名作为拟招聘岗位人选考察对象。面试答辩总分100分,若招聘岗位所有面试答辩人员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人选,按相关规定提交研究确定拟招聘岗位聘用人选。若经考察,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组织体检。按拟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公示聘用。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通过面试、答辩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因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以及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招聘人员自己负责。
3、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4、本公告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负责解释。
5、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海峡人才网发布,考生应注意关注网站相关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35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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