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质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纳税服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惠安县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纳税服务员10人,从事办税服务窗口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有惠安本地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9年惠安县招聘纳税服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100分。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测试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符合条件人员高于拟招聘人数、低于该比例人数,依实际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4.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核
1.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材料复核。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复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办税窗口纳税服务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惠安县税务局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3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二)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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