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漳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0名,现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一:男性72名;
岗位二:女性4名;
岗位三:女性4名, 临床医学类或护理学类专业毕业(具体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如该岗位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剩余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岗位二。
三、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漳州籍生源或曾经在漳军队服役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4月24日至1999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7.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含配偶)或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曾从事辅警工作后自动辞职未满两周年或在辅警招聘环节因个人因素自动放弃未满两周年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非全日制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应聘者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8日17:00,登录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进入报名系统(ksbm.hxrc.com/),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系统于4月28日17:00自动关闭。
2.资格审核:漳州市公安局将汇总应聘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按期参加体能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将电话通知,请谨记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电话号码:0596-2622068。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岗位一男性,5月7日8时前报到;
岗位二、岗位三女性,5月7日15时前报到。
2.测试地点:漳州市体校,地址:芗城区西洋坪路2号。
3.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试项目标准》见附件2。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现场提供个人身份证,以便查验身份。未提供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的应聘者,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复审时应聘者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者本人填写的、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1),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曾经在漳服役人员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漳州市户籍人员无需提交)。
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并当场打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漳州市公安局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
面试时,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提供不得参加考试。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按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认定名次。 (七)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若不足1.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将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视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1.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宪法、监察法、保密法、人民警察法等)、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漳州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漳州市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九)考察政审
由漳州市公安局牵头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见附件3)由漳州市公安局统一交由相关县级公安机关核签意见。
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报考出现缺额,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60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作绩效、年底奖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为误导应聘者,与漳州市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漳州市公安局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www.fjzz110.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4.进入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报考漳州市公安局机关和分局辅警。
5.本方案由漳州市公安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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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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