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办税服务质效,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拟招聘20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驻南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安市税务局中心厅(12人)
南安市税务局水头办税厅(4人)
南安市税务局官桥办税点(2人)
南安市税务局丰州办税点(1人)
南安市税务局诗山办税点(1人)
二、报名条件
①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③吃苦耐劳,愿意服从组织分配,愿意接受招聘岗位调剂的需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反应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④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会计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中文、人文类、工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其中会计审计类优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和计算机专门应用类合计只限2人以内。
⑤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⑥具有泉州地区户籍。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4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 报名地点:南安市劳务派遣公司(南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林经理 15980339819 | 0595-86366282(劳务派遣)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学历证明)。
4.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核
1. 面试:由南安市劳务派遣公司组织面试,南安市税务局派人员参加,主要考察应聘者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面试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公众号公示。
(四)体检
1. 公示期间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则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1.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以用工单位确定的岗位职责描述文件为准。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 工资等福利待遇:面议,缴纳社保五险。
四、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南安市劳务派遣公司(南安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059586366282
南安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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